《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考试课程的期末成绩按照“二三五”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其中的“二”是指学生课程学习的课内实践考评占20%;“三”是指学生课程学习的课外(校内、校外)实践考评占30%;“五”是指学生课程学习的期末理论知识考评占50%。
  三、课改意义:高职高专院校思政类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考试课程的教学,按照课内实践、课外实践和期末理论考试三个环节以“二三五”成绩比例进行全过程全方面评价,改革和推动思政课教育教学实现“三个结合”、完成“两个转化”、达到“一个目标”。“三个结合”是指思政课教育教学由此更好地实现教师与学生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课内与课外的结合;“两个转化”是指思政课教育教学由此更好地完成学生理论学习向素质养成的转化(内化)、素质养成向行为实践的转化(外化);“一个目标”是指思政课教育教学最终达到“育人为本”的惟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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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思想政治理论课“二三五”教学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考评量化标准